信主前一直覺得, 基督徒都是比較有愛心人品比較好總之比一般人還要不錯的一種人。但我從沒深究過是什麼讓他們變得這樣好。
當基督徒一年多了, 由初信到現在, 好像沒發現自己怎麼變好了, 反之, 愈發地覺得自己的缺點很多。且改都改不了。特別是結婚後, 才發現自己的妒忌心是那麼的重, 氣量是那麼的小, 脾氣是那麼的壞。到澳洲這個新環境後, 才看見自己是那麼的膽怯。與鄭生相比, 是多數的不積極和懶散, 總之要說多差就有多差。
教會的一個前輩說, 這是好事。主讓你看見自己身上的刺, 然後要你一根根的除去, 好作祂的見証。就如下次要發脾氣的時候, 要告訴自己, 這不是在丟自己的臉, 是丟神的臉。對喔... 我不是對不起自己, 而是對不起神, 因為祂是我的創造者。(就如我極討厭鄭生話我冇家教。因為你唔係話我, 係話緊我全家。所以我覺得話人冇家教都係唔岩架。講完。)
很感恩的是, 主讓我出現了一些有智慧的長輩。而且他們的經歷成了我的祝福。明白嗎? 就是主讓你先經歷了, 之後再讓你用經驗去幫一些同樣在經歷考驗的人。那你便成了那人的祝福。
天知道那些祝福對我來說有多重要。完全是黑暗中的曙光呀大佬。
如果唔係好似我成隻羊咁, 唔係馴到好似隻羊, 係迷到好似隻羊。如果冇人領著我, 我一早唔係撞牆就會係墮崖.... 總之死路一條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