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連兩天和fanny到的地方都讓我提起另一個人。
昨天的bondi的他。今天機場的他。地點, 會使你憶起某些人和事...
才多久前, 在身邊的是他。那些他在身邊的記憶現在都變得不真實了..
完完全全的消失在人生裡面是最快令人忘掉的方法...
為什麼要記得那麼多。
不會了... 現在的我開始不將事情深深的記著....
太深刻的存在總是帶來銘心的痛。記憶短暫一些比較好。
想我將你永遠都記得嗎? 那就永遠都出現在我身邊...
那我就沒辦法將你忘了... 很簡單對不?!
所以, 下次再到以上地方的時候... 我記得的只會是fanny囉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