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

念

人大了,即使知道朋友會去旅行,也不會開口要手信。因為知道很多時候所得到的手信是零用處的。又係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那一種。另有一樣更令人把幾火的事情是你旅行回來都半年了,仍是無法將手信交到朋友手上。真係掉左佢冇咁嬲....

但人在異地,看看所買的手信,便會知道你所記掛的會是誰。早幾年去旅行,完全不明白為什麼買手信。心想,即使是在香港日對夜對,也鮮少買禮物給你們,為什麼去旅行就要買?!傻架?但或許人大了,現在去旅行都會細心為家人挑選禮物。朋友呢?算吧,你們去旅行的次數該比我還多。既然大家都會去的旅遊熱點旅遊區,就別買相同的東西了吧。

重視一個人,有時會去到一個地步。旅行中買了很多東西回來,想送給你,但送之前還是會將禮物一一篩選,深怕送了些什麼你會不喜歡,只想送你最好的。明知,是要對方覺得你重要,即使所送的只是一文不值的東西,也會珍而重之的收起。 就像去澳洲,即使逛的只是超級市場,朱古力呀牛奶呀香草呀什麼都要買堆回來一樣。一句到尾,我買的你就要喜歡!

我想去歐洲....
※
好喜歡去重視一件普通不過的東西的感覺。記得前男友送我的一只很普通的介子,帶了3年,直到另一段感情的開始,就不見了,很不捨得,即使鑽戒也取代不了。物件的價值都是由人所賦予的感情和重視程度所產生的吧,不是嗎?

話說回來,介子....的確是別有意義的一件飾物,特別是帶在無名指上的介子。不明白,為什麼明明未結婚的朋友要將介子帶在無名指上,這是代表有伴侶嗎?嗯,要不是認定了一個人,我想我無名指上是不會套上介子的。但今天的肯定明天還是可以推翻。點算?!
※

今天張生送我的一句: 庸人閒筆躲字叢
很明顯我是一個星期六上班但不工作的庸人。
*張生是我唯一一個打blog唔識寫字問親佢都識既人。

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歐洲,我愛你!

一世人一...............定要去!

(所以叫你快啲殺出重圍,你咁鍾意閒hea,去威尼斯坐海邊草地上發呆都好呀。)

sujiii 提到...

威尼斯同海怪一齊飲紅酒都幾好。
你講到我都真係好想去....

匿名 提到...

去巴黎望住鐵塔野餐;去薩爾茨堡探你最愛的莫札特;扮埋《仙樂飄飄處處聞》嘅細路吖…;到同你同月同日生日的李斯特的故居或出生地……(下刪二萬字)